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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4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31 08:59:4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教育出版社附属实验小学

 

根据吴中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吴教﹝2024﹞2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将2024年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公示如下:

 

一、施教区范围区范围

甪直镇清小港以东,田肚江河、厂滩头河、黄泥楼河至南港交界处以南区域,含澄湖村、澄东村、甫南村(部分),包括:城南新村、甫澄花园、水乡佳景、龙潭苑、龙潭嘉苑、金御华庭、缇香一品、甫澄苑东区、甫澄苑西区、甫雅苑、香槟花园、金科东方水榭、中梁首府一号院、鸿运花园、鸿运家园、金澄湖花园、平湖瑞园、紫竹园名人居、天邻湖景别墅、三阳高尔夫家园、玫瑰园、吴淞花园以及在此范围内其它开发并交房的住宅楼盘。

 

二、入学办法年龄

1.入学年龄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2.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区户籍(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3)依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吴中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 6 周岁的儿童(2017年9 月1 日至2018年8 月31 日出生)要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例或其他有效材料。法:

3.报名方法

(1)地段生网上平台信息采集时间:5月28-31日

(2)2024 年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纳入吴中区民生服务【吴优办】平台。请提前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吴优办】APP,也可以在手机应用商店中搜索【吴优办】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吴优办】(注册人为孩子法定监护人),并完成高级实名认证。待正式报名开始后,点击【吴中入学报名】模块进行信息登记。

【吴优办】APP下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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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月1日-6月2日,家长携带相关原件及复印件来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无需提早排队,是按条件录取的,不按时间早晚。

(4)对于符合入学政策但无法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采集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2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5)参加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报名要求根据《积分入学告知书》执行,6月1-2日不用来学校。

4.携带材料:

4.携带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信息采集通过后A4纸打印登记表,并携带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婴儿出生证等材料到校进行现场审核。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施教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已取得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通过后A4纸打印登记表,并携带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婴儿出生证等材料到校进行现场审核。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施教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户口本、有效法律文书、婴儿出生证等材料到校进行现场报名。

(4)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挂靠用工单位(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还须提供申报集体户口材料(如与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及社保证明。

三、相关说明

1.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2.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拆迁、乔迁新居的,施教区以新安置房、新居住地为依据。3.咨询热线和报名地址:
(1)咨询热线:0512-66011113 —8016/8017  顾老师 15862390221
(2)报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教育出版社附属实验小学圣陶楼底楼(甪直镇吴淞路100号),您可以由学校西大门进入,根据指示牌到达报名处)

 

四、温馨提示

1.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只需一名家长前来报名,学生无需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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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教育出版社附属实验小学
2024年5月27

 

附:现场验证材料具体要求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复印要求: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如父母及新生户口不在同一本,则分多张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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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复印要求:户主页及 “附记” 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老款房产证产证号在第一页,也需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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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购房尚未取得产权证明的(交房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有效法律生效文书。4.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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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入学儿童户口与拥有不动产证或房屋产权证的监护人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的,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离异家庭,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相关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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